问题 | 公积金贷款的同时能多贷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时申请额外的贷款资金首先,对于符合条件者,其个人标定最高借贷额限制为40万元;若该人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则其最高借贷额将进一步提升至50万元。
如若此两情具佳,即同一家庭中有两名符合借贷资格之人,他们所能获得的最高借贷限额将达到60万元。 当一方成员具有补充住房公积金时,其最高借款款项将增加至70万元。 其次,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购房的抵押价值评估方式为: 将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现有资金总额乘以15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屋),若购房者选择购置新房,那么其可得到的公积金抵押金额将会提高至账户余额的20倍。 最后,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公式为: 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所缴纳的每月住房公积金数额/(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借款人所缴纳每月住房公积金数额/2】×40%-其他每月所需还本付息}×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