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成都婚前有房,婚后还能买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若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分别用其自有资金购入一栋住宅楼宇,婚后它们依然有权利购置新的房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婚后所购置的楼宇将不具备为家庭独享的居住使用资格,进而无法享受相关交易环节中的税费减免政策。 在此种状况下,购买者必须依照正规流程缴纳购房营业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 当涉及到婚后房屋购置时,是需求由新婚夫妇二人联名为购置行为主体,并且购房所得的楼宇将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夫妻二人均需对该部分事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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