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与个人签订房屋卖买合同可以以口头合同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咱们买房子的时候,口头说的那些可不算数哦!法律规定得有个书面的买房合同才行呢。当咱们去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还有我们这些买房子的人都得签个白纸黑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呀。这个合同里头要写清楚些啥捏?比如说:
1.各方的姓名地址之类的基本信息; 2.这房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值多少钱; 3.怎么把这个房子卖给咱们,卖多少钱,什么时候付钱; 4.啥时候交房,房子里面应该有些啥东西,水电煤气等等这些; 5.要是房子哪里坏了怎么办,谁来修; 6.房子的装修情况怎么样,有哪些设备; 7.房子里面哪些设施比如水、电、气等要是出现问题咋办; 8.小区的工程啥时候开始竣工,比如路灯、草地啥的; 9.房子那么多房子的大小不一样的话,咋算我多付或少付了钱; 10.对于办房产证的流程和费用注意些什么; 11.如果纠结了点啥事,那咋商量才能解决掉; 12.如果哪方没按合同办事儿,那就要承担哪些责任; 13.除了上面这些规定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 咱们在买房子前先看好了,签订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定要记得按时支付房款哦!这样的话,咱们之前那种购房认购、预定等协议即使内容跟上面的差不多,也是可以当作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用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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