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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集资房可以买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集资房理应被允许进行购买,尽管需要具备特定的资格条件。
首要的条件便是,集资房作为一类享受优惠政策的福利性住宅类型,仅在获得完整产权之后才符合购买的要求。
其次,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购买集资房满五年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上市出售,但是必须要依照当时同片区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之间的价格差异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上交土地收益及其他相关款项。
关于单位集资共同建设房屋的问题,此类活动应该被纳入所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以及土地使用计划进行严格监管。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境之下,集资房可能无法自由实行买卖行为。
其中包括,集资房是由企业或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其内部员工的居住需求而独立建设的住房商品房,在建成后以较低价格转让给内部员工;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以整个单位为基本单位,并不代表每个员工都单独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当国家机关出台政策,并提供自有土地用于集资房修建,同时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由单位在职员工参与集资所支付的资金部分或者全部用于房屋建造的,一旦房屋建设完成,房屋所有权将归属单位在职员工所有,不能够进行公开售卖。
不过,即使单位内部制定了限制员工转让房屋的条款,那也仅仅是一种内部规定,对外部当事者并无法律约束力,因此其转让合同仍然具备合法效力。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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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