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可要求退还买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形,可要求退还买房定金:
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 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应当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且后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必须离婚,才能提出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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