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公证费用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过户公证费用: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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