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本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房产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请求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检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查询,并由评价人员对买卖的房产进行评价。 3、立契过户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和采购对象,按批阅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经办人将告诉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4、办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买卖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搬运挂号,交换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准予出售的房屋,由买卖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并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 成交价格按照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原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所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对需要评估的房屋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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