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按照约定充分缴纳出资份额的股权进行转让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可能会面临相关的法律风险与责任。
对于转让方来讲,倘若他没有依约全面履行或部分履行自己应尽的出资义务便将该股权转让出去,那么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向其提出要求,使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全额、无条件地履行出资义务。 而若受让方对这一事实有所了解或者应该知晓却仍然接受了该股权,那么他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至于受让方,如果他明知转让方并未按约定实缴出资份额,但依然选择接受该股权,那么他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补充出资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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