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猎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确认问题时,常见的观点和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股权转让协议,这份文件将对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及相关条款做出明确规定和说明; 其次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它能够全面地反映出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而对股权的价值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再者就是双方之间的协商沟通记录,例如电子邮件、短信息、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对话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过深入讨论和协商的有力证据; 最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以更科学、客观的方式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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