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股权如何收回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理持股”退出事宜,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便可轻松实现。而若代理持股者欲解除相关责任,则需将所代理持有的股权转交予实际控制公司之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受让人。随后,应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代理持股者仍需对其实际所代理持有之股权负责,然而具体的法律责任通常会在股权代理协议中进行明确规定,且代持者有权向实际股权拥有者主张赔偿权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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