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权,还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持有之股本,均可进行转让处理。
关于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法,需依据所持有的股票类型而定。 对于记名股票而言,其可通过背书或其他合法途径完成转让; 至于无记名股票,其股票的交付即视为行使了股权的转手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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