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内部股东股份转让需要法人签字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过程中,并不一定需要法人签署印章,而是需由股东亲自进行签名确认即可。
确切来说,股权转让需要转让方与受让双方共同在股权转让协议上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至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一说法,实际上指的并非法人签字,而是法定代表人本人。 法人,乃是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组织,其依法可独立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民事权益与责任。 现行法令对此有所规定,即当涉及到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之际,必须要求公司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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