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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民分红的法律规定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村民分红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入股土地的面积分配红利,二是按照人口来进行分配。
对于这两种方式的详细解析如下所述:
首先,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参照标准,在通常情况下,农村股份制是专门指向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因为在过去,农村中很少存在企业或是其他经营性的工商服务业机构,最大的财产构成便是土地。
因此,当提及农村股份制时,往往指的是农村土地股份制。
这种制度是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主要将土地使用权利或承包权作为投资入股,通过实施集约化经营从而收获经济效益的经营模式;
其次,另一种方式则是按照全村人口进行平均分配,这是基于农村集体资产的基础上,对全村全部人口予以公平对待。
这种做法就是把人口作为分配红利的唯一参考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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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1: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