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通过章程限制股东转让股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属性,因此,公司法关于二者股权的转让也有不同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 2、向股东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兼人合性质,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章程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交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对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有着不同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所具有的更多的是资合性,流通性是股份公司股份的生命力所在,股份公司股份的流通涉及更多的是公司外部问题,所以一般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通过公司章程加以修改或限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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