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企分公司注销流程: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3、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4、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分公司注销所需材料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相关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分公司成立至今的记账凭证、开业至今的财务报表等等材料; 3、其他材料,如注销会决议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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