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伙条件及法律责任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退伙行为可归纳为两类,即自愿退伙与法定退伙两种形式。
其中,自愿退伙又可以细分成协议退伙以及通知退伙两种情况。 协议退伙则是依据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的事项而进行的行动,而通知退伙指在确保不会给合伙事业的运营带来不良影响的前提下,提前向所有其他合伙人发出通知。 至于法定退伙,则主要包含当然退伙及除名退伙两种情形。 前者如合伙人因故去世或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等; 后者则是针对那些未能履行出资义务等相关规定的合伙人所采取的措施。 对于退伙人而言,他们需对由于自身退伙之前所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起无限连带责任。 在法律责任层面上,若退伙行为违反了合伙协议中的相关条款,那么可能会面临到违约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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