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开店一方想撤股,装修怎么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伙人决定退出合资企业并清算账目期间,店面装修的处置方式应该首先依据创始伙伴间原有的协议条款进行确认。
倘若初始协议未能对此问题做出详细说明,那么在通常情况下,需要参考装修资产现阶段所剩余的经济价值及该项资产对门店运营产生的潜在影响,以全面评估其价值。 若装修设施尚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能够持续为店铺创造利益,则可能会按各合作方的原始投资比例来划分该部分价值; 然而,假设装修资产已然出现损耗或者对未来经营的积极影响微乎其微,那么可能会进行深入商谈,将给予先前合伙人较小的补偿,甚至有可能未做任何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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