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人合伙营业执照写自己名字好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作经营商铺过程中,注册营业执照时将其归属于特定人员名下是可行的。
关于合伙人之间的法律权益与责任,可按照共同商议后所达成的约定予以明确规定,即便营业执照并未具体展示出部分合伙人的姓名,但他们依然有权依据该等协议享受相应的权益及履行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伙协议应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立。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在合作经营商铺过程中,注册营业执照时将其归属于特定人员名下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