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公司合伙协议有效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其并无被赋予相应的股东权利,分支机构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均将由母公司全权负责。通常情况下,企业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无法直接参与到与其他企业的联营活动中去。但是假如您确实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有与人进行合伙的操作,那么您不仅需要获得合作伙伴的充分信任,还需写下明确的合作协议来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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