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税务机构对纳税进行征集时,其所遵循的顺序主要包括:
第一,当纳税人的合法财产无法偿付全部债务之时,税项优先于未获得担保的债权。 而对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意味着,即使面临破产程序,税收也将享有优先权。 随后,如果税款的产生早于财产设定抵押、出质或是留置之前,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税收便优于上述情况。 关于征税过程中的原则性问题,我们主要强调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始终以唯一主体为原则; 其次,必须严格遵循税收法定的规则; 接下来,税务机构不可擅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诸如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以及摊派税款等活动; 此外,征税行为必须约束在法定权限与法定程序内; 然后,当税务机关收取税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者开立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最后,所有的税款、滞纳金、罚款都统一由税务机关上交国家国库。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说明不同的税款征集方式: 其中之一就是通过查账征收来执行。 这是最常用的一种征税方式,通过对纳税人的会计文档进行审查,了解其实际收入及支出,从而计算应缴税款。 再者,还有查定征收与查验征收两种方式。 前者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货物实物等进行调查评估来确定需要缴纳税款的金额; 后者则是在货物发运地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最后,还有定期定额征收办法,这种方法是根据纳税人的年销售额、从业人员等因素,确定需要缴纳的固定数额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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