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纳税人可不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但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
而且,一般纳税人(含“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除外)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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