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经营范围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法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管理方面:
楼宇(多层、高层)管理、房屋的修缮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保险管理等。 (2)服务方面: 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服务、装潢服务、车辆出租、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燃料供应、蔬菜粮食供应、服装清洗供应、美容美发、康乐健身、幼儿教育、老年服务、家教服务、商业服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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