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和三期鉴定费由谁来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伤残以及三期的鉴定费,一开始是由提出鉴定申请的那一方预先垫付的。
当责任方被确定之后,这笔鉴定费就由责任方来承担;要是责任方无法明确,或者双方都负有责任,一般就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共同分担。 在司法实践领域里,倘若双方对于鉴定费的承担事宜有事先的约定,那就依照他们的约定来执行。 倘若没有约定的话,那就按照前面所说的那些原则来进行处理。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关于鉴定费的承担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或者是在具体的案件情况有所差异的情况下,处理方式可能会存在差别。 要是在鉴定费的承担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申请伤残及三期鉴定并垫付鉴定费。后责任认定双方均有责任,但在鉴定费承担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责任比例分担,小李则认为应另寻分担方式。 案情分析: 1、根据一般原则,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垫付,责任确定后由责任方承担或按责任比例分担。此案件中双方均有责任,理论上应按比例分担鉴定费。 2、若双方无事先约定,应遵循通常的费用承担原则。不同地区可能因法规或案件情况不同有差别,但在无特殊情况下,按责任比例分担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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