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怎么解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扣留事故车辆的解除有着特定条件。
首先,在经过检验、鉴定得出结论后的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当事人接到通知后,得带上诸如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指定的地点办理领取的相关手续。 倘若检验、鉴定的期限超过了二十日,那就必须要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不过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日。 在检验、鉴定的这个期间内,是不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 要是车辆是因为收集证据等原因而被扣留,等证据全部收集完毕并且符合解除的条件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扣留。 总而言之,大家一定要及时留意车辆被扣留的期限以及相关的通知,按照规定的流程去办理领取手续,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的车辆因事故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检验、鉴定超20日,未经上级批准。小朱接到通知后,带齐证件前往领取,却被告知还不能领取车辆,小朱认为程序有误,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检验、鉴定超20日需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此案件中未经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应继续扣留车辆,其行为存在程序瑕疵。 2、小朱按要求带齐证件前往领取,在程序合规的情况下应顺利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纠正错误,依法依规解除对小朱车辆的扣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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