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书几天出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肇事导致他人死亡的责任认定书通常会在10天的时间内出具。
从事故现场展开调查的那天起,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那么就必须要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下来的那一天起的5天之内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 对于那些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肇事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的3天内,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机构来进行检验和鉴定。 一般情况下,检验、鉴定需要在20天的时间内完成;不过要是超过了20天,就应当上报给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获得批准,然而最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60天。 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办法完成检验、鉴定的工作,只要经过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就可以将时间延长10天。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肇事导致他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此事故需要检验、鉴定。但在规定时间内,相关部门并未完成检验、鉴定工作,也未按规定上报或获批延长时间,导致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未能出具,引发小朱与受害者家属小李之间的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需检验、鉴定的交通肇事案件,应按流程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部门未做到。 2、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能按时出具,影响了案件后续处理,损害了小朱和小李的权益,相关部门存在程序执行不到位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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