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肇事方需要到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这一环节,肇事方一般是不需要亲自到场的。
伤残鉴定工作主要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依据特定的标准以及严谨的程序来开展的,其过程主要是针对伤者实际的伤残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不过,肇事方是有权利了解鉴定的相关情况以及最终的结果的。 要是肇事方对鉴定结论存在不同意见,那么他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在整个鉴定过程当中,鉴定机构会要求提供伤者相关的医疗资料等一系列文件,通过这些资料来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而言之,肇事方并非必须强制到场去参与伤残鉴定这一过程,但是他们需要对鉴定的进程以及最终的结果予以关注。 倘若他们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是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伤残鉴定时,小朱未到场。鉴定机构按流程根据小李提供的医疗资料等进行鉴定并得出结果。小朱知晓结果后有异议,认为自己未到场可能影响鉴定公正性,要求重新鉴定,而小李认为小朱不到场是正常情况,不应重新鉴定。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肇事方小朱本不需要到场参与伤残鉴定,鉴定机构依据现有资料进行鉴定是合理的。 2、小朱虽有权利了解鉴定情况和结果,但仅以自己未到场为由要求重新鉴定缺乏足够依据,需按规定在有合理怀疑依据时才能申请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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