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车被扣多久可以取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是这样的:
首先,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相关物品。 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及时了解车辆的处理情况。 其次,由于扣留车辆而产生的费用,是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承担的。 不过,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了当事人前来领取车辆,但是当事人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没有领取,那么之后产生的停车费用就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了。 再者,要是经过通知当事人三十天之后,当事人仍然没有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之后还是没有领取,那么对于扣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依法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车辆扣留的时间是从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第五天开始计算,最多不会超过公告三个月的期限。 但实际的扣留时间还是要根据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以及相关的处理流程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交警通知小朱5日内领取车辆、行驶证等物品。小朱因事未及时领取,之后产生的停车费由谁承担产生争议。并且若小朱30日未领,公告3个月后仍不领,车辆如何处理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交警已通知小朱领取车辆,按照规定小朱未按时领取,之后产生的停车费应由小朱承担。 2、对于小朱在通知30日未领,公告3个月后仍不领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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