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费谁付款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三期鉴定费通常是由申请人先行垫付的。
2.首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当交通事故处理需要进行三期鉴定,也就是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鉴定时,提出鉴定申请的那一方要先把鉴定费用给支付了。 3.接着,等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如果责任方对这个鉴定结论没有任何异议,那么这笔鉴定费用就由责任方来承担。 4.然而,如果责任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经过重新鉴定之后,如果鉴定结论发生了改变,那么之前的鉴定费用就由原鉴定机构退还给申请人,然后由变更后的责任方来承担。 但要是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那鉴定费用依然还是由申请人自己来承担。 5.所以说,三期鉴定费到底由谁来承担,是需要根据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以及鉴定的相关结果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申请三期鉴定并先行垫付了鉴定费。鉴定结论出来后,小李对结论有异议。经重新鉴定,结论未改变。小朱与小李就三期鉴定费应由谁承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小李认为鉴定结论未变应由小朱承担。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小朱申请鉴定先行垫付费用。 2、小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并重新鉴定,结论未改变,根据规定鉴定费应由小朱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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