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了对方全责能告他危险驾驶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当车撞了对方且对方负全责这一特定情形时,通常是不能直接对其提起危险驾驶的诉讼的。
危险驾驶主要涵盖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工作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亦或是严重超过规定的时速行驶等一系列行为。 倘若对方仅仅是在普通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并未展现出上述那些明确的危险驾驶行为特征,仅仅凭借这一次的事故,是无法认定其构成危险驾驶的。 然而,倘若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其他诸如酒后驾车等危险驾驶的相关情节,那么便可以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另行对其追究危险驾驶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绝对不能仅仅因为车撞了对方且对方负全责这一单一情况,就轻易地认定其为危险驾驶,必须要结合实际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以确保对相关法律责任的认定准确无误。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交警判定小李负全责。小朱认为小李是危险驾驶,欲提起危险驾驶诉讼。但小朱没有证据表明小李有追逐竞驶、酒驾、超载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不过小朱坚持认为既然小李负全责就应该是危险驾驶。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有明确的行为界定,如追逐竞驶、酒驾等,仅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 2、小朱若要起诉小李危险驾驶,需有证据证明小李存在危险驾驶相关行为,不能仅凭事故责任认定就认定危险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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