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书出来后保险公司直接理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通责任书正式出具之后,保险公司可不一定就会立刻进行直接理赔。
通常来讲,如果所发生的事故是在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依照交通责任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来展开理赔工作。 不过,这里有几个要点大家需要特别留意: 其一,一定要确认保险合同还处于有效的期限内,并且所投保的险种能够涵盖此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类型。 比如说,如果是车辆碰撞事故,那得看看自己所投的险种是不是包含了车辆碰撞这一项损失。 其二,在申请理赔的时候,必须得提供齐全完整的理赔材料,像交通责任书、医疗费用的发票、车辆的定损单等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少了任何一样材料,都可能会影响到理赔的进程。 其三,如果事故当中涉及到了第三方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会先去进行代位追偿这个动作,等到追偿成功之后,才会开始进行理赔。 其四,要是保险公司对交通责任书的认定结果存在异议的话,那就有可能会要求重新进行鉴定或者是和相关方进行协商。 总而言之,交通责任书仅仅只是理赔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而已,保险公司最终还是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审核和理赔的。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经交警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小朱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小朱认为自己的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合同也有效,且已提供交通责任书等材料,但保险公司未立刻理赔。保险公司称事故涉及第三方小李的责任,要先代位追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保险合同有效且事故在承保范围内,按常理保险公司应依据责任书理赔,但涉及第三方责任时,保险公司有权先代位追偿。 2、小朱虽提供部分材料,但保险公司可能认为材料还不完全符合要求或有其他未满足的条件,导致未立即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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