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次责承担30%要自己出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的情境当中,一般来说次责需要承担30%的责任,并且这部分通常是要由次责方自己来出资金的。
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剖析,次责方有着必须按照责任所占比例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的义务。 举例来讲,倘若对方所遭受的损失达到了10万元,按照次责30%的比例计算,次责方就需要承担3万元。 通常情况下,这3万元会首先由次责方自己所拥有的保险(要是有商业三者险并且其保额能够满足需求的话)来进行赔付。 然而,倘若损失的金额超出了保险的赔付范围,那么超出的那部分就必须得由次责方自己来承担。 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对方的损失金额相对较小,并没有超过己方保险的赔偿限额,这样的话,全部的赔偿就可以由保险来完成,次责方也就不需要额外再拿出钱了。 但要是损失的金额比较大,超出了保险的范围,那么次责方就不得不动用自己的财产去支付这30%的赔偿金额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朱为次责,承担30%责任。小李损失15万,小朱有商业三者险但保额10万。小朱认为自己的保险应全部赔付,而小李认为小朱应承担超出保额部分的30%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次责方有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2、在此案件中,小朱次责应承担15万的30%即4.5万,因其保额10万,超出保额部分的0.5万需小朱自己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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