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55责是各赔各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当双方承担55责时,情况并非是各自赔付自己的车辆就完事了。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会先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这意味着在交强险的范畴内,是相互赔付的。 比如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2.2万元,那么双方都可以在这个范围内对对方的相关损失进行赔付。 接着,当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就会按照55责的比例来分担。 举例来说,假如一方的损失总共是10万,对方的交强险先赔付2万,那么剩下的8万就按照55责来分担。 这样一来,双方各自需要承担4万。 再加上各自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金额,最终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是不一样的。 总的来说,55责这种情况不是简单地各赔各车那么简单,而是要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范围内,按照相应的规则来分担损失。 这样能够更合理地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避免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产生过多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为55责。小朱认为既然是55责,各自赔付自己车辆即可。但小李认为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相互赔付,超出部分再按55责分担。双方产生争议。事故中一方损失10万,另一方交强险先赔付2万。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交强险范畴内是相互赔付的,并非各自负责自己车辆。 2、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应按55责分担损失,这样才符合交通事故赔偿的合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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