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车与电动车相撞需要垫付费用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要是小车的驾驶人购买了交强险,当事故发生之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得在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把抢救费用给垫付了。
比如说,在一些意外的交通事件中,只要驾驶人有交强险这个保障,保险公司就有责任在其应承担的责任额度内,先把抢救伤者所需要的费用给垫付上,以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2.倘若机动车的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像是那种没通过驾照考试就开车的情况,或者是已经喝醉了还开车,又或者是被保险的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了肇事行为,再或者是被保险人故意去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这些情形出现时,要是导致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失,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垫付责任的。 这是为了防止一些故意违法违规的行为利用交强险来获取不当利益,保障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3.除了交强险之外,如果小车的驾驶人自愿去垫付一部分费用,那这纯粹是他个人的行为,与保险公司的规定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在后续进行理赔的时候,这部分自愿垫付的费用会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如果最终认定小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他垫付的费用可能会在理赔过程中得到相应的抵扣或返还; 如果他没有责任,那可能就会全额返还给他。 4.对于电动车方的医疗费用等支出,一定要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来确定各方应该承担的比例,不能简单地就要求小车方全部垫付。 因为不同的事故情况,责任的划分是不一样的,比如可能是电动车方自身存在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它自己就应该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如果是小车方的全责,那小车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让小车方垫付全部费用,而应该依据具体的责任认定来处理。 总之,到底是否需要垫付费用,必须要结合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不能随意行事。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小车与小李骑的电动车发生事故。小朱买了交强险。小胡是保险公司人员。小李受伤要求小朱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小朱觉得应按责任认定分担。小朱有驾驶资格且非酒驾等。小朱自愿垫付部分费用,小李仍要求全额垫付,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小朱有交强险且无特殊免赔情形,小胡所在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小朱自愿垫付部分费用是个人行为,最终按事故责任划分处理,小李不能无依据要求小朱全额垫付。 3、事故责任认定未出,不能确定双方承担费用比例,应依据认定结果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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