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到核算了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保险人为他人所造成的损害保险事故引发仲裁或诉讼时,除非保单中另有特别规定,否则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仲裁费或诉讼费以及其他必需且合理的相关费用皆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然而,有几个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是有理由不予赔偿的,例如未按期进行车辆检验而导致的事故、驾驶员未经年度审核、事故对自身家庭成员所致;又如尚未上牌照的车辆、报告事故不及时、车祸后涉及人身伤害的精神损失费、即便额外购买了多份保险也无法获得额外赔偿的情形以及车与墙壁碰撞等情况。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本应予以理赔但却拒绝赔偿,那么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保险人则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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