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遇害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车辆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相应的赔偿,这一问题取决于事故本身的性质与所应承担的责任。例如,这起事故是单独车辆造成的呢,还是涉及到多辆车辆?若是前者,则需视事故的责任方为何人而论;若为后者,不仅要查看责任人是哪一方,同时还需关注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假设责任方属于对方,那么受害者有权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反之,若责任方为本方,那么便需要查看车主在购车时所购买的各类车险种类(同样适用于单车事故)。倘若车主购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便可据此获得合理的赔偿金,具体数额将根据所购买的保额而定。
然而,若事故完全由自身过错导致,那么无论是驾驶员本人,还是其亲属以及同乘人员,均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只有当对方负有部分或全部责任时,受害者才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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