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有没有出现保险拒赔的情况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时,保险人对于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将不负有任何形式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会退还已经支付的保费。这其中包括由于饮酒、吸食毒品、药物麻醉导致的车辆损失以及第三方责任的情况;
同时也涵盖了无有效驾照或驾驶超出规定准驾车型的行为;
另外,针对投保户与第三者之间私自达成的赔偿金额,如若保险公司发现存在欺诈行为,也有权拒绝支付;
此外,如果投保车辆发生转让、赠与他人、改变使用性质、增加危险程度等情况,但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批改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同样可以拒绝理赔;
最后,如果发生事故后,投保人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备案,那么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3: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