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原厂玻璃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汽车保险是否对原厂玻璃进行赔付的探讨
在将玻璃险并入车损险之后,原先玻璃险所未涉及到的四种赔付情形包括:1.对于玻璃膜部分的损失不作赔偿处理:大部分的机动车玻璃都可能粘贴有防爆膜,然而在保险条款中,玻璃险仅针对玻璃本身的单一破碎进行赔偿,因此附着于玻璃表面的玻璃膜部分将不在保障范围之内。2.关于标识脱落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在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右上方,往往会张贴交强险标志、年检标志以及环保标志等,这些标志均为一次性使用物品,若由于玻璃破碎导致玻璃需要更换,则这些标志的重新粘贴费用需由车主自行承担。3.对于附加设备的损失不予赔偿:许多机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都会配置一些电子设备,例如行车记录仪等,若这些设备在玻璃破碎过程中受到损坏,除了玻璃本身之外,保险公司将不对其损失进行赔偿。4.在安装或修理玻璃期间发生的损坏不予赔偿:若在汽车安装或维修过程中出现玻璃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无法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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