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者几年内起诉保险公司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保险公司理赔事宜的司法程序中,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此类案件中所产生的损失赔偿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争议范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执行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其一般的有效期为自当事人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三年后即视为权利丧失救济的法律保护期。若受害方曾就此向加害方提出过维权请求,那么时效期限将自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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