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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尾的保险公司赔不赔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汽车追尾车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能保证提供百分之百的理赔服务,这取决于对象案件车主所购买的车险种类以及其涵盖的责任范围。在保险公司所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内,无论是何种原因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将不予赔偿。而当需要赔付的金额超出理赔限额时,未覆盖的部分往往需要车主自行承担。通常情况下,后车追尾被判定为全责,于是前车车主需负担后面追尾车的损失。但若后者已购买了交强险,那么交强险将负责赔付。倘若交强险无法完全赔付,则可由第三者责任险继续赔付。另外,被追尾的车主亦有权向自身的保险公司申请车损险等险种范围内的赔付。汽车追尾事故属于双车事故,其中必有一方需承担主要责任;至于是否能够获得全额赔偿,则需视乎被保险人是否为主要责任人。若被保险人并非主要责任人,那么汽车追尾所导致的损失应由对方或对方的车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非由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汽车追尾后,交强险也会提供赔偿,然而其赔偿额度相对较低;因此,仅投保了交强险的车主在发生追尾事故后,保险公司只会赔偿部分损失,而非全额赔付;反之,若车主同时投保了相关的商业车险,保险公司便会按照约定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能否获得全额赔偿与车主所投保的险种有着密切关联。此外,还需考虑车主是否已经超过了相应的赔偿额度;保险公司在赔偿用户损失时,只会依据相应的额度进行赔偿,一旦超过该额度,保险公司将不再予以赔偿。关于追尾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具体如下:首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其次,超出的部分,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予以补充赔偿;最后,如仍存在不足之处,则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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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0: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