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开门碰撞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汽车开门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机构是需要进行理赔的。
然而,并非所有此类事件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并不包含因开车门而引起的交通事故: (一)驾驶员尚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 (二)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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