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对方撞死判同等责任是否合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同责情况下导致他人身亡,那么有极大可能性不构成刑事罪行,而只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而言,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若肇事双方均为机动车驾驶者,赔偿流程如下:首先,由肇事各方分别动用自身所持有的强制性交通保险来赔付对方损失;其次,若强制性交通保险的理赔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超过此部分的损失将由对方承担百分之五十,自己则承担剩余的百分之五十。若双方均持有保险,则可利用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换言之,强制性交通保险应承担主要的赔偿义务,超出强制性交通保险理赔范围的部分,应有第三方商业险进行承保。如若上述两个保险仍无法全额赔付,则剩下的部分将按照责任划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3、若其中一方为机动车驾驶者,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机动车驾驶者的损失将由对方承担百分之五十,其余百分之五十则由其自身承担。若存在保险,则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此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者应先使用强制性交通保险对对方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关于强制性交通保险的赔偿项目和最高限额,包括对方财产损失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以及对方因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产生的费用最高限额为11万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