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判定全责方应遵循如下赔偿处理程序:
首先,由承保肇事机动车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付;其次,若仍有未足额赔付的部分,则应由承保肇事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赔偿;再次,如前两种方式均无法完全填补受害损失或受害方并未购买任何商业保险,则全责方应自行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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