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司未能履行签订劳动合同之职责,阁下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检举投诉。需谨记的是,未签署合并不足以豁免雇主对员工提供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责任。按法律之规,只要企业存在雇佣之实,与员工作出劳动力交换关系,即便未签署劳动合同,员工亦依法享有劳动法规赋予的所有权力,同时,企业也必须承担劳动法规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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