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导致孕妇遭受伤害,需依照如下程序和顺序依次展开赔偿事宜:
首先,应当优先从机动车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上限内支付相应赔偿金; 其次,若在此之上的赔偿金额仍然不足以覆盖孕妇的实际损失,那么将由为该车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据其与车主签署的保险合同向孕妇支付剩余的赔偿款;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式皆未能满足赔偿需求,并且该车辆未按规定投保商业三者险,那么应由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其所担负的赔偿比例分别承担最终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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