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买交强险出了交道事故,只有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机动车主未能缴纳交强险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原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额度将由车主本人负担。
因未交强制险属于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理所当然地在此时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对前述险种的赔偿范围内进行全面赔偿,如若超出该范围,应依据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轻重按比例来分摊相关赔偿费用;若无责任方则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关于赔偿事宜,当事人有权进行友好协商;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率先启动垫付程序;或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解过程;亦可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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