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定损需要注意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处理程序,若肇事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请遵循以下步骤实施:
首先,请全责方尽快联系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保险公司通常会指定一家定损中心负责相关事务。在未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需向当地交警部门报告,即使交警前来处理,他们也只会要求将车辆送至定损中心进行勘察。 其次,在定损中心,各大保险公司均设有专门的定损员在此集中办公。届时,需填写一份名为《互碰责任书》的文件,并联系全责方所在的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进行现场勘查以及拍摄照片。 同时,需要携带您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及机动车强制保险证书(无责方同样需要准备该证件)以备定损之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双方确定在定损中心认可的维修厂进行修复作业,则无需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待维修完成后取回车辆离开即可。 然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您仍需保留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及机动车强制保险证书的复印件交付给对方。 此外,如您选择非定损中心推荐的维修厂进行维修,那么请确保持有对方提供的保险公司报案号码,然后将车辆开往平日熟悉的4S店或者其他维修场所,向接待人员出示报案号码,然后就可以放心离开。接下来,车辆维修完毕后,在前往提车前,您需要先行支付维修费用给维修厂。维修厂会为您开具详细的定损单、维修清单以及相应的收费收据。 最后,提醒您与对方约定合适的时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将之前提及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机动车强制保险证书的复印件,连同由维修厂出具的定损单、维修清单以及收费收据一同交给对方,对方会按照发票金额给予相应的付款。请特别注意,如果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人民币,那么还需要同对方一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出席)前往定损中心寻找当地的交通警察(他们会在此处进行现场办公,但是仅限于工作日期间)来更换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新的认定书替换好之后,您可以现场与对方结算所有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