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签订私了再报保险违法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若在与另一方达成私了协议之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以获取理赔款,这种做法并不构成诈骗保险。
实际上,这是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所在。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对于机动车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如果这起事故的责任归因于该机动车一方,那么,应首先由对该机动车投保有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外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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