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事故没有处理完可以买保险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尚未完结之际,车主完全有权利为自己的车辆购买来年的相关保险服务。
购买车辆保险以及处理交通事故不仅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环节,而且互不干涉,不会存在任何的相互影响。 唯独在购买商业车损险的时候,我们需要对车辆进行细致的检验,必须确保其状态良好且没有任何损伤方可投保。 若车辆已得到修复,那么交强险及商业险均可按照既定时间进行续保。 而所谓的“车辆保险”即机动车保险,亦被简称为“车险”或者“汽车保险”。 这实际上是一项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机动车乘员伤亡或者车辆财产损失负有理赔责任的商业性质保险。 汽车保险在整个财产意外保险的范畴来看,虽然相对于其他险种而言还是显得较为年轻,但它却是随着汽车行业的兴起与繁荣而相应诞生与成长起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汽车保险起初仅以第三方责任险为主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诸如车身碰撞损失等多种风险因素逐渐纳入了保险保障的范围之内。 车险,这是我国大力推进的一项保险业务,旨在将汽车、电车、摩托车以及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主要的保险标的物。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和强制性保险两大部分。 其中,商业保险还能细分为车辆主险及附属险两种不同的类型。 商业保险的主险则涵盖了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多个方面。 机动车辆损失险负责保障投保车辆在遭受保险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之后,车辆自身所遭受的损失。 反之,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功能则在于担保在车辆被有效利用的过程中,因为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到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遭受到损失,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由投保人支付该费用的话,那么这些由保险公司也应当负责作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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