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事故交通费怎么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的范畴内,关于交通费的赔偿事宜,通常是依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的。
一般来说,是以正式的票据作为依据的,像公交车票这种常见的公共交通票据,以及出租车票等。 赔偿的范围涵盖了受害人自身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方面的费用。 倘若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持续处于误工状态,那么交通费用的赔偿可以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具体的赔偿数额,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比如就医的地点、就医的次数等等。 与此同时,如果受害人是通过其他方式去就医的,例如自驾车,就需要提供合理的交通费用证明,要是没有相关证明,那么就很可能无法获得全部的赔偿。 总之,交通费的赔偿一定要基于实际发生并且是合理的这一原则,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小李及其陪护人员多次乘坐公交、出租车就医、转院,产生交通费。小李因伤残疾且持续误工。期间小李也曾自驾就医,但未提供合理费用证明。双方就交通费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乘坐公交、出租车产生的费用,有正式票据作为依据,该部分费用属于实际发生且合理的范围,应予以赔偿。 2、小李因伤残疾且持续误工,交通费用赔偿可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赔偿数额需结合就医地点、次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3、小李自驾就医却未提供合理费用证明,按照规定,这部分可能无法获得全部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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