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主责可以要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时,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误工费和交通费的。
在误工费方面,倘若由于事故的发生,使得受害人无法按照正常情况去工作,进而遭受了收入上的损失,那么就可以向对方提出主张。 这里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的相关证据,比如受害人的工资单、纳税证明等,以确切地说明其因事故而失去的收入情况。 而对于交通费,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 这些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花费的费用,像公交车票、地铁票等;还有租车的费用等。 同样,也需要提供相关的交通费用票据等作为证据,以此来证实这些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情况。 总而言之,只要这些损失是由事故直接引发的,并且有合理的依据,在对方承担主责的情形下,受害人是有权利向对方主张误工费和交通费的,以弥补自身因事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李承担主要责任。小朱因事故受伤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同时在就医过程中小朱及其陪护人员小丽产生了交通费用。小朱向小李主张误工费和交通费,小李拒绝,小朱拿出工资单、纳税证明和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小朱因事故误工收入受损,有工资单、纳税证明等证据,按规定小李承担主要责任应赔偿误工费。 2、小朱及其陪护人员就医产生交通费用,有票据为证,在小李负主责的情况下,小朱有权要求赔偿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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